持恩青创园指导员胡爱忠接待
长兴县清廉民企指导员驻企服务“十不准”
长兴县清廉民企指导员履责二十条
1、按照“清风入企365”行动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宣传清廉民企建设工作要求。监督各项决策部署在企业落实情况。
2、协助企业梳理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编制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
3、协助企业加强对物料采购、工程招投标、生产销售等重点岗位廉洁风险排查,优化岗位设置和权力配置,完善廉洁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4、协助企业建立廉洁防控层级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权力监督约束制度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机制。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监察、审计等现代企业治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指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纪检组织6、协助企业纪检组织、监察审计机构建立内部监督工作规范,建立交叉巡查、专项审计等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