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企业享受省市县以及煤山镇内的工业、科技等相关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入园企业项目申报情况,青创园对入园企业进行税收奖励,税收奖励根据企业当年度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得部分实行全额奖励,奖励时间三年。
税金采取先缴后返的奖励机制,奖励实施从企业入驻园区正式营业后开始起算,按年度进行奖励。
厂房租金政策
根据入园企业项目申报情况,实行办公用房、厂房租金免租三年的政策。
具体免租办公用房、厂房面积根据企业规模、项目质量、发展前景等综合因素决定,原则上免租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厂房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
租金采取先缴后返的奖励机制,按年度进行奖励。
设备投入奖励政策
依据入驻企业当年投入在新能源电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的设备经费(以当年发票为准),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享受省、市、县、镇工业、科技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按设备投资额的2%进行奖励,封顶20万元。
其他产业设备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家再按设备投资额的1%进行奖励,封顶10万元。
科技奖励政策
(1)鼓励企业自主研发
企业当年建成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批准文件为准)
(2)鼓励高新产品产业化
对列入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品计划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的,分别给予项目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新产品并经鉴定验收形成生产能力的,给予项目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2项;
(3)强化知识产权战略
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0.1万元、0.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件国外专利限补两个国家;
(4)鼓励产学研合作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交易,实际支付5万元以上的,在县补25%的基础上,青创园再按实际支付额的10%进行配套补助,限额3万元。
人才奖励政策
(1)引进人才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和5万元。柔性引进的人才入选市“南太湖特聘专家计划”的每家企业奖励3万元;
(2)对当年引进我县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人才储备经费补助,在县补标准上,青创园对引进博士及具有职称人才、硕士、本科分别按每人每月800元、500元、200元补助进行配套奖励,补助期不超过一;
(3)对招商入驻且通过认定的县科技型小微企业,一年给予项目负责人(非长兴常住人口或长兴户籍)3000元差旅补贴(需提供相关发票证明)。